尊敬的捐赠人:
河南省中原医学科技创新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切实保障捐赠人查询、复制其捐赠财产管理使用的有关资料的权利,为了帮助捐赠人便捷、高效地向本基金会提交申请资料,规范基金会依申请进行信息公开的行为,特制定本指引。
一、申请资料
捐赠人要求查询、复制其捐赠财产使用的有关资料,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本基金会提供如下资料:
1、信息公开申请书,写明申请人(单位)的名称、联系方式、查询事由、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书应由申请人(单位)亲笔签字(或加盖公章)。
2、由本基金会签发的捐赠收据复印件。
3、如有捐赠属于限定性捐赠,捐赠人还应提交捐赠协议书复印件。
上述申请资料申请人应当以信函方式提交。
二、申请受理
本基金会在收到申请资料的三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确定捐赠人有权查询、复印相关资料后,正式受理相关申请。
受理或不受理申请的通知,本基金会以电话方式告知申请人。
三、信息公开
本基金会对已经受理的信息公开申请,在受理后七个工作日内依申请公开相关资料。信息查询的情况本基金会形成专函,复制的相关资料后附,通过信函方式反馈申请人。
四、特殊情形的处置
1、因相关查询、复制的工作量大需要延长反馈时间的,本基金会以电话形式通知申请人;
2、根据实际情况,本基金会可以要求申请人前来基金会办公场所进行相关信息的查询和复制,申请人应当配合并按约定时间如期前来开展查询、复制工作。
收函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中环路1号
邮政编码:450000
收件人姓名:马文露
收件人电话:18838159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