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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中原医学科技创新发展基金会 选聘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机构公告

来源: 河南省中原医学科技创新发展基金会 发布时间: 2025-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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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中原医学科技创新发展基金会 选聘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机构公告

发布日期: 2025年924

因河南省中原医学科技创新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业务发展需要,加强法律风险防控,保障基金会依法合规运行,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一家优秀的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服务机构。欢迎符合资质的律师事务所踊跃报名。

一、项目概况

(一)  项目名称:河南省中原医学科技创新发展基金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选聘项目

(二)服务期限:壹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模式:由律师事务所组建专属团队提供外部顾问服务

(四)预算控制:年度服务费用控制在人民币10万元以内

二、服务内容与要求

中标律所须为本基金会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

(一)合同协议审核: 负责基金会所有对外合同、协议的法律审核,重点包括捐赠/资助协议、会议合作协议、酒店与会务合同等,并提供书面审核意见。(紧急文件24小时内反馈,常规文件不超过48小时)。

(二)日常法律咨询:就基金会日常运作中遇到的各类法律问题提供口头或书面咨询意见。

(三)法律培训:每年至少为基金会全员及项目团队提供2场法律风险防范专题培训。

(四)纠纷处理支持如遇潜在纠纷或诉讼案件,需提供法律策略分析,代理费用需按合同约定优惠费率执行。

三、参选律所资格要求

(一)依法设立并取得执业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具备民政部门认定的法律事务专项备案资格者优先。

(二)团队核心要求必须组建专属服务团队,指定1名主办律师(须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8年以上从业经验)和至少2名协办律师(5年以上民商法实务经验)。

(三)行业经验要求须具有为基金会或慈善组织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丰富经验,需提供2个及以上同类服务案例(附合同关键页及服务评价证明)。

(四)专业能力要求: 精通《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民法典》(合同编)《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相关财税法规。

(五)近三年内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四、遴选方式

本次选聘将采用 综合评分法 进行评定,总分为100分。评审委员会由基金会理事、秘书长及员工代表共同组成。

资质评审(40%):对律所资质、团队配置、成功案例等进行综合评价。

服务方案评审(30%):对服务方案的专业性、针对性、响应机制等进行评价。

报价评审(30%)在满足所有服务要求的前提下,进行性价比综合比较。

五、参选文件提交要求

参选律所需按以下顺序准备并密封提交参选文件(一正本、四副本及电子版一份

(一)参选函(格式自拟)

(二)资格证明文件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2.主办律师及协办律师执业证复印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民政部门备案证明(如有);

4.类似项目业绩证明(合同关键页及评价)。

(三)服务方案:

1.对本项目需求的理解与分析;

2.服务团队详细介绍(附成员简历);

3.详细的服务内容、工作计划与响应机制;

4.培训方案大纲。

服务费用报价书:

1.明确列明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的固定总价。

2.明确列明可能的诉讼/仲裁案件代理收费的优惠费率标准。

无违规违纪承诺书

六、提交截止时间及联系方式

于 2025年930日17:00前将参选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下地址。

 址: 河南省郑州金水区龙湖中环路1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18838159378

七、其他事项

参选律所须对提交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查实弄虚作假,将取消其参选资格。本次选聘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河南省中原医学科技创新发展基金会所有。

特此公告

 

河南省中原医学科技创新发展基金会
202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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